- 对客船及客船以外长24m以上的船舶要进行稳性试验,并依据结果编制好适用于船舶要航行的航海区域的完整稳性资料,经本社认可后提供给船长。但是在有时间限制的情况下也可以提交本社认定的临时稳性资料。
- 作为第1项稳性资料的补充手段,当安装有稳性计算功能的装载仪时,应将有代表性的营运状态下的计算结果提交本船级社申请认可。装载仪应能够计算所有船舶适用的有关稳性的数据,包括船舶非损伤,损伤及曲流装载稳性等。
但是,如果稳性资料充分反映船舶的荷载状态,一部分机能可以省略。装载仪安装在船上以后,根据认可的计算结果由我船级社的验船师进行现场确认检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