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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海域挂靠船舶Biofouling管理规定实施告知(Rev.1)
2026年 02月 11日

* 本港口信息将替代原港口信息[2025-BR-01]

** 修订内容(Rev.1)请参考标注为红色的部分

 

1. 概述

巴西海事局(DPC)依据国际海事组织 2023 年生物污损管理指南(MEPC.378 (80) 号决议),

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发布了NORMAM-401/DPC修订案,首次为挂靠或航行于巴西海域的船舶

设立生物污损管理义务

 

该规定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起正式实施,2026 年 6 月 10 日起将实施包含处罚条款在内的

全面强制(full enforcement)执行措施。

 

* 原计划全面强制执行时间为 2026年 2月1日,根据 2025年12月17日公布的

  (NORMAM-401/DPC(Rev.2)》,该时间已顺延至 2026 年 6月 10日。

 

 

2. 适用对象

本规定适用于船长 24 米以上的船舶,船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均需遵守本规定:

 · 驶入、停泊、航行于巴西管辖海域(含内水、领海、专属经济区),或在该海域锚泊的;或

 · 沿巴西海岸在不同生物地理区域之间航行的。



3. 豁免条款 (Exemptions)

下述船舶可豁免适用本规定:

 1) 无停靠或挂靠巴西港口意图,仅过境巴西管辖海域的船舶

 2) 巴西海军船舶及其他国家所有的非商业用途船舶

 3) 船长 24 米及以下的船舶(建议此类船舶遵守最佳作业指南)

 4) 正办理环境许可手续的海上平台,以及适用外来物种预防与控制计划(PPCEX)的船舶

  ※ 但即便为豁免适用的船舶,也必须遵守防止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措施。



4. 例外情形 (Exceptional Situations)

出现下述例外情形时,可免于履行本规定的相关流程或措施,但需立即向管辖海事局报备:

 1) 因不可抗力或为保护人命、保障船舶安全产生的紧急情况

 2) 因开展人命救助,无法履行本规定的情形

 3) 因海洋事故等造成的非故意性生物排放



5. 船舶应履行事项

1) 制定并留存管理计划及相关记录

 · 船舶须制定并备妥生物污损管理计划(BFMP) 及生物污损记录簿(BFRB);

 · 记录中必须包含船体外板,以及船舶niche area的检查、清理记录。

   * niche area:指推进器周边、海底阀箱(sea chest)、船舵、入水口 / 排水口等生物附着集中且难以管理的区域。


2) 保持Clean Hull

 · 船壳需始终保持仅存在粘液层(微型污损)的状态(Fouling Rating 1 以下);

 · 若污损等级达到Rate 2以上,船舶在驶入巴西港口或在巴西各生物地理区域间航行前,

   必须完成船壳清理。

 

3) 水下清洁的审批要求

 · 若计划开展水下清洁作业,须在预定作业日期前至少 10 天,向巴西海事局提交事前审批申请书,

   且作业时必须使用捕获设备;

 

 · 敏感海域内的水下清洁作业受限,需提交包含清洁计划书、生物污损管理计划(BFMP)、

   相关影像资料等在内的文件。

   ※ 水下清洁作业建议参考国际海事组织 MEPC.1/Circ.918 号通函(非强制性推荐指南), 相关法定要求需遵循

      《NORMAM-401/DPC》规定。

 

 

6. 处罚及制裁措施

1) 违反本规定的,可处以最高 200 万BRL 罚金;若造成严重环境损害,

    可处以最高 5000 万BRL罚金;

2) 存在多次违规行为的,罚金可最高加征 2 倍;若 5 年内有环境违规记录的,

    罚金加征 1 倍;

3) 违规方可通过巴西地方海事局及海军港务局(DPC)提出异议

 

 

7. 参考资料

 · 《NORMAM-401/DPC》Chapter 4(巴西海事局规章)

  ※ 请各船舶在驶入巴西港口前检查船体状态,若需开展水下清洁作业,务必以预定作业日期为基准,

      预留充足时间办理审批手续。

 

请各船东及船舶运营方参考上述内容,以及附件港口信息中的详细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