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 MARPOL 附则 VI 的修订,所有总吨位 5,000 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,须对 SEEMP Part II 与 Part III 进行修订并获得批准,并在 2025年12月31日 前连同适航确认书(CoC)一并备置于船上。
主要修订内容
- IMO DCS 数据细分 纳入 MEPC.385(81)、MEPC.395(82) 的数据细化要求。
- Under way / Not under way 定义引入根据 MEPC.401(83),2026 年起 Not under way 的燃料消耗量须单独管理并报告。
- SEEMP Part III 下一三年计划对 2026~2028 年的运营计划进行编制、验证及批准。韩国船级(KR)为会员公司顺利执行规定提供支持,包括:SEEMP 样板文档提供, KR GEARs 平台内 SEEMP 开发模块提供